深圳管道燃气价格及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出台
8月1日,记者从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获悉,深圳管道燃气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最新调整方案已正式出台。本次价格调整方案为“一升一降”,即污水处理费上调、管道燃气价格下调。经相关部门测算,本次调价对居民家庭支出几乎没有影响,甚至略有下降。
根据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》第十四条,“配气价格实行动态管理,原则上每3年校核调整一次。”
据悉,本次具体调整方案内容为:调降居民销售价格0.40元/立方米。深圳市管道天然气居民销售价格仍采用三级阶梯气价。第一档价格为3.10元/立方米,第二档3.60元/立方米,第三档4.85元/立方米。党政军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,社会团体、医院、企业职工食堂、学校、社会福利机构用气,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优惠政策,销售价格为3.30元/立方米;不调整工商用户及电厂用户的基准价格。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。
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《关于指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要求“设市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.95元,非居民不低于1.4元”。此前深圳市污水处理费标准于2005年制定,多年未做调整,居民、非居民收费标准均低于国家要求。
本次具体调整方案内容为:居民类污水第一、二、三阶梯收费标准分别为1.00元/立方米、1.50元/立方米、3.00元/立方米,合表用户收费标准为1.18元/立方米。非居民类污水收费标准为1.54元/立方米。特种用水收费标准为3.00元/立方米。
另外,在上述方案收费标准的基础上,实施差别化收费机制。对环保诚信企业(绿牌)按照90%征收污水处理费;对环保警示企业(黄牌)按照110%征收污水处理费;对环保不良企业(红牌)按照130%征收污水处理费。差别化收费企业名单由深圳市生态环境部门另行认定。
经相关部门测算,本次出台的两个价格调整方案“一降一升”,对居民家庭户支出的影响相互抵消,支出甚至略有下降。以深圳家庭户平均每月用水约21.2立方米、平均用气约14.2立方米为例,调整后每月管道燃气费用将下降约5.65元,每月污水处理费支出增加约4元,每月总费用支出将下降约1.65元。
内容来源:深圳新闻网
记者:叶梅 袁征一方
编辑:钟汝芳
审读:黄淳 刘春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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